2012年卫生局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自查工作总结
2013-01-09 医药卫生总结 来源: 作者: ℃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州卫生局的精心指导下,蒙自市卫生局高度重视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严格按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要求,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开创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新局面。现将2012年精神病管理工作自查入下:
一、体系建设(总分90,得分88分)
(一)建立领导及部门协调机制(总分20,得分20分)
1.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作为十一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被纳入了全市卫生工作重点,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分管卫生副市长任组长,市卫生、宣传、发改、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文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会、妇联、残联等部门为成员的市精神疾病治疗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建立由市政府主抓,综治部门牵头,卫生部门配合,公安、民政、财政、人社、发改、残联等部门共同参与、衔接配合的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服务管理工作协调机制。
(二)防治网络建设(总分20,自评得分18分)
1.设立了由卫生局副局长任组长的精神疾病防治专家组。在市疾控中心设立了由蒙自市精神病治疗管理办公室。在市人民医院设立了精神病治疗管理技术指导科。
2.在蒙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非传科设立精神病防治办公室(简称精防办),在红河州传染病院和蒙自市人民医院分别设立精神病防治技术指导科(简称精防技术科)。全市形成由精防办、精防技术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在内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网络。
3.与我市辖区内的州精神病院医院协调达成协议,由红河州传染病医院统一收治我市精神病患者,把精神病治疗费用纳入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最高补助范畴。
(三)信息系统(总分20,自评得分20分)
我市各医疗卫生单位都已建立并正常使用国家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
二、组织管理(总分100分,自评得分100分)
(一)管理制度(总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1.制定下发了《蒙自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实施方案》(蒙卫字[2012]48号),强化管理职能,严格工作要求,分解责任到人,充实完善组织机构,整合全市医疗卫生资源。同时对各单位在工作中的分工和职责进行明确细化,突出三项制度的落实(排查制度、随访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使之趋于常态化和制度化,建立了科学规范的精神卫生防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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