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局医疗管理股2012年度医疗管理工作总结
2013-01-27 医药卫生总结 来源: 作者: ℃二O一二年度工作总结
——医疗管理股
二O一二年度是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一年,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的第一年。一年来,在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在股室同志的努力下和全体同事的帮助支持下,全面完成了各项年度目标工作任务。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检查二O一一《服务协议》履行情况,逗硬考核
年初,按照通人社发[2011] 291号文件、通人社发[2011] 293号文件的要求,配合人社局对全县23家定点医疗机构、71家定点零售药店(诊所)进行了全面考核,并于2012年6月8日召开了全县“两定单位”管理工作会议,通报了考核结果:限期整改3个定点医疗机构、6个定点零售药店(诊所),停止服务协议1个定点医疗机构、2个定点零售药店(诊所)。根据服务协议和考核结果,扣取两定点单位保证金285991元。特别是在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的检查过程中,认真分析和对比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农合的全部医疗费用构成情况、单病种医疗费用构成情况,为制定2012年度的服务协议指标和两定点单位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规范“两定点”单位管理,全面签订《医疗服务协议》
针对2011年度巴中市全市和本县的住院病人医疗费用过高的情况,我县和汉中市三二O一医院接洽,带领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的分管院长、医保科长、科主任等人专程到汉中市三二O一医院进行考察学习,结合通江县的实际和2012年巴中市两定点单位统一服务协议文本,修订了《服务协议》,与29家定点医疗机构、79家定点零售药店(诊所)签订了服务协议,签订率达96.5%;收集和完善了70家定点零售药店(诊所)的备查材料(批文、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印鉴等),建立了两定单位管理的档案。
三、强化两定点单位日常监管
1、定点零售药店(诊所)的监管:
八月、十月分别对城区的定点零售药店(诊所)进行抽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整改。重点是对14家特殊疾病再定点单位的处方管理、价格管理、药品进销存管理的监督检查,防止和杜绝透现、突击结算、以药易药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2、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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